重磅!40937亩婺城新区、金东区、安地五宗土地将出让!
近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位于金华市临江西路北侧、西堰街西侧等三宗地块;建才路北侧、大堰河街东侧、康济街西侧地块;梅溪以南,仙源大道东侧、桂语山居小区北侧地块共五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块一:临江西路北侧、西堰街西侧
地块位置:婺城新城区临江西路以北、西堰街以西;出让面积:102285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规划容积率:1.5≤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安排相应规模等级公共绿地,绿化应开放开敞完整,不得分割供住户单独使用。建筑限高:沿四周道路头部排住宅建筑高度30米≤H≤40米,其他区域住宅建筑高度33米≤H≤60米,配套设施及附属建筑除外。
根据出让公告,该地块内应无偿提供社区管理用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沿地块西侧配套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沿地块东北角位置配建一座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公厕、幼儿园产权无偿移交给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二:婺城新城区龙乾南街以南、西溪街以东
地块位置:婺城新城区龙乾南街以南、西溪街以东;出让面积:2848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1.5≤容积率≤1.8,零售商业功能建筑面积占计容积率建设面积比例≤10%,沿龙乾南街不得设置商业功能建筑。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安排相应规模等级公共绿地,绿化应开放开敞完整,不得分割供住户单独使用;建筑限高:20米≤H≤36米。地块标高与周边地块、周边道路做好衔接,具体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地块三:婺城新城区华龙南街以西、马海路以北
地块位置:婺城新城区华龙南街以西、马海路以北;出让面积:680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务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75%;规划容积率:1.8≤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建筑限高: H≤50米。地块标高与周边地块、周边道路做好衔接,具体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建才路北侧、大堰河街东侧、康济街西侧地块
地块位置:建才路北侧、大堰河街东侧、康济街西侧;出让面积:122758.53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R21)、零售商业用地(B11);规划容积率:1.5≤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安排相应规模等级公共绿地,小区内绿化应开放开敞完整,不得分割供住户单独使用。建筑限高: 沿建才路、康济街头部排住宅建筑高度30米≤H≤40米;其余用地范围内住宅建筑高度40米≤H≤60米。地块标高与周边道路标高相衔接,具体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零售商业功能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零售商业功能建筑沿地块西北角集中设置。沿地块北侧设置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产权无偿移交给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婺城区安地镇梅溪以南,仙源大道东侧、桂语山居小区北侧地块
地块位置:安地镇梅溪以南,仙源大道东侧、桂语山居小区北侧;出让面积:1324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1.0≤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建筑限高:沿地块北侧头部排住宅建筑高度H≤12米,其他区域住宅建筑高度H≤15米。地块标高与周边地块、周边道路做好衔接,具体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来源: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本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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