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安置房期房回购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丽水市区房屋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草案)》、《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奖励标准
为加快推进丽水市市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多渠道解决安置难的问题,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丽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起草拟订了《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安置房期房回购若干规定(试行)》、《丽水市区房屋征收推行 “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市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方式反馈至市征收办,联系人:毛其河,电线,传线,地址:丽水市花园路408号,邮编:323000。
2018年4月9日,感谢广大群众对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支持!
1、《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安置房期房回购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区房屋征收推行 “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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