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水拍卖公司、元丰拍卖公司受法院委托,定于在山水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参加竞买者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拍卖标的: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329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该标的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9981.72平方米,地类(用途)工矿仓储用地,核定总建筑面积为20205平方米(包括厂房、仓库、门卫、卫生等)。起拍价1215万元,设保留价。
特别说明:以上拍卖标的为法院委托拍品,如案件需要,法院有权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报名条件及手续:报名者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电气机械、汽摩配件、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服装等行业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且报名者投资项目应符合环保(一二类工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大于100米)、安全生产、能耗(项目单位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不得大于0.9吨标煤)要求。参加竞拍者请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交纳2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竞买保证金款项银行到帐为准)。
有关事项详询浙江山水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4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展示时间:2013年2月25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4时止
报名地点:丽水市宇雷路503号三楼(山水拍卖公司)
山水拍卖版块)(浙江山水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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