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1.受委托起草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3.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牵头开展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各大产业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
5.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6.负责境内外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促进机构的服务、联络工作,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来金投资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投资促进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大产业平台等招商主体和市级产业主管部门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10.归口管理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金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指导北京、上海、杭州等招商引才中心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1个、局属事业单位决算1个。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40.0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20.85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帮扶资金划出。
本年收入合计1,022.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1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7.07万元,占收入合计0.69%。
本年支出合计96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76万元,占76.23%;项目支出230.06万元,占23.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7.92万元,下降52.6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帮扶资金划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0.74万元,下降50.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帮扶资金划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万元,占86.0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4万元,占6.63%;卫生健康(类)支出21.97万元,占2.2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8.41万元,占5.0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13.58万元,支出决算为96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帮扶资金划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0.5万元,支出决算为49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年中进行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专项业务活动(项)。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机构改革后人员未完全到位,二是养老金基数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机构改革后人员未完全到位,部分经费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机构改革后人员未完全到位,部分经费收回。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等帮扶资金划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2.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机构改革后人员未完全到位。
人员经费58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同。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一个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7.33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增加了一个归口管理单位——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客商接待量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主要用于接待来金考察投资客商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归口管理单位所致。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累计55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4万元,主要用于来金考察投资客商的接待,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接待赴深圳等地考察对接的金华代表团等支出。接待550人次,62批次。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投资促进中心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25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招商引资和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招商要素资源地图”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市投资促进中心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招商引资和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及招商要素资源地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招商引资和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万元,执行数为81.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完成招引3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二是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0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问题专项资金执行未按时序进度推进,上半年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重大招商活动及业务工作集中在下半年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进一步提升项目落地率。
全年实际完成招引3亿元以上项目142个,省外产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77亿元。
全年新引进项目总投资2517亿元;投产1个,开工22个,落地58个,项目落地率达57.04%。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招商要素资源地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招商地图整体框架搭建,完成交通区位、产业布局、基础配套、重点平台、招商资源等功能模块的搭建和部分数据的录入,完成标准低招商,县市招商地图接入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招商地图使用频率和范围未达预期效果,原因是系统宣传推广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数据录入;二是加快推动县市系统接入。
市区重点招商平台数据录入,10幅金华城市全景图录入、8块招商土地数据录入等
完成了市区五个重点招商平台数据录入,10幅金华城市全景图录入、8块招商土地数据录入等
通过地图,一线招商人员对各自平台的资源清晰全面掌握,客商通过地图实现不到实地考察,也能清晰掌握项目地块周边及地块信息
为了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放大效应,根据《金华市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重大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的通知》(金绩效办函〔2019〕1号)等文件要求,财政对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的“2019年招商引资和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按照“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的总要求,以四个“进一步”(进一步精准定位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投身招商一线,进一步统筹共享资源)为工作的总抓手和主载体,统筹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功能做大做强,大力推进驻点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争取引进一批创新性、引领性、标杆性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考核督查的牵头工作,谋划引进总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个;完成引进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0亿元。
2019年,全市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7亿元;新签约投资额3亿元以上项目142个,5亿元以上项目110个,20亿元以上项目31个;利用“标准地”招商69个。在深圳、北京开展金华市“标准地”招商暨投资环境推介活动两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成效明显,各项任务目标均提前超额完成。该项目预算资金83万元,实际使用81.04万元。
(1)组织机构。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何鼎人为负责人、责任处(室)投资研究处为执行人的项目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政策配套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关于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职能重心转变,重新修订了《市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的七项规定》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市投资促进中心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经费支出规定、审批流程、民主监督,为项目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
(1)预算安排情况。该项目预算总额83万元,实际到位83万元,到位率100%。该项目预算资金83万元,实际使用81.04万元。
(3)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和《市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保证了资金的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现有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现象。
2019年,市投资促进中心把握新定位新职责,创新招商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招引,攻坚克难推进项目落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年精准推荐50余批次重点企业200余人次到市区各平台考察、洽谈。重点对接了京东方、实地、利亚德、新兴际华集团、复星集团等。推动上海金华商会、北京金华企业商会等50余人次回金投资考察。组织上海市浙江商会金华投资考察活动,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9年,全市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7亿元;新签约投资额3亿元以上项目142个,5亿元以上项目110个,20亿元以上项目31个;利用“标准地”招商69个。投资促进工作的开展,有效助推了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现代化都市区建设贡献了招商部门的力量。
2019年,我市大力推进驻点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引进了总投资258亿元的中国五金物流港项目、总投资110亿元的晶科能源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84.6亿元的DHT专用混动变速器项目、总投资60亿元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50亿元的快仓(义乌)全球智能机器人小镇项目、总投资20.5亿元的百诚医药产业化管理平台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新能源驱动系统总成项目。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地,有着很强的产业带动性和社会示范性,有助于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和振兴本地市场。
通过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19年招商引资和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项目组织管理到位、项目安排合理、项目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资金使用合规,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我们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打分,该项目得分为8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良好。
1.项目阶段性目标有待具体明确。总体绩效目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年度目标拆分得不够具体,实施阶段不够细化。
2.招大引强存在短板。大好高项目对政策要求较高,谈判难度较大,同时还面临着各地激烈的竞争。2019年新引进的重大项目、“大好高新”项目、总部经济项目、高科技人才、高端制造业项目还偏少。从县(市、区)反馈情况看,一些地方项目储备不足,在谈的大企业、大项目少,投资后劲乏力,招大引强工作任务艰巨。下一步,要重点对接大企业、大项目,招大引强,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市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招商引资和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评价报告:
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总目标。按照“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的总要求,以四个“进一步”(进一步精准定位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投身招商一线,进一步统筹共享资源)为工作的总抓手和主载体,统筹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功能做,大力推进驻点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争取引进一批创新性、引领性、标杆性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2).年度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考核督查的牵头工作,谋划引进总投资3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其中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个;完成引进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0亿元。
项目执行情况:(1).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新签约投资额3亿元以上项目14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2%,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110个、完成220%,20亿元以上项目31个、完成155%;利用“标准地”招商69个,完成230%。在深圳、北京开展金华市“标准地”招商暨投资环境推介活动两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成效明显,各项任务目标均提前超额完成。该项目预算资金83万元,实际使用81.04万元。(2).项目管理情况。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何鼎人为负责人、责任处(室)投资研究处为执行人的项目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3)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该项目预算总额83万元,实际到位83万元,实际使用81.04万元,执行率97.6%。财务会计核算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和《市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保证了资金的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现有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专项奖金管理办法的现象。
项目取得的绩效:(1).经济效益。2019年,市投资促进中心把握新定位新职责,创新招商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招引,攻坚克难推进项目落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年精准推荐50余批次重点企业200余人次到市区各平台考察、洽谈。重点对接了京东方、实地、利亚德、新兴际华集团、复星集团等。推动上海金华商会、北京金华企业商会等50余人次回金投资考察。组织上海市浙江商会金华投资考察活动,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年实现省外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76.11亿元,完成102%;新签约投资额3亿元以上项目142个,完成142%,其中20亿元以上31个,完成155%,50亿元以上16个;完成标准地招商项目134个。投资促进工作的开展,有效助推了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现代化都市区建设贡献了招商部门的力量。(2).社会效益。2019年,我市大力推进驻点招商、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引进了总投资258亿元的中国五金物流港项目、总投资110亿元的晶科能源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84.6亿元的DHT专用混动变速器项目、总投资60亿元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50亿元的快仓(义乌)全球智能机器人小镇项目、总投资20.5亿元的百诚医药产业化管理平台项目、总投资15亿元的新能源驱动系统总成项目。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地,有着很强的产业带动性和社会示范性,有助于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和振兴本地市场。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24万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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