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艾格:艾格拉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哲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海哲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艾格拉斯股份减少1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5.42%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金融信息******(除金融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公告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艾格拉斯的股份数为101,214,57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艾格拉斯的股份数为1,214,574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1)浙01执354号一案中被申请执行人邵天裔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06142358.96元,因信息披露人无法用现金偿债,杭州中院裁定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1亿股*ST艾格(证券代码002619)作价人民币102537540元,交付抵债给申请执行人邵天裔所有。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艾格拉斯1,214,57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0.07%。减持艾格拉斯的股份比例达到5.42%。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有的1,214,574股艾格拉斯股份为首发后限售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艾格拉斯股份数量合计为1,214,574股,占其持有艾格拉斯股份的比例为0.07%。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拟向上海哲安发行56,306,305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哲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49%。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艾格拉斯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新区临江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哲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500号205-42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头部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01,214,574股; 持股比例:5.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00,000,000股 ; 变动比例:5.42%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214,574股;持股比例:0.07%
(此页无正文,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摘要》的签章页)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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