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大事记(124-27)
2022年各地将持续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长租房市场发展及金融支持 ◀租赁大事记(1.24-2.7)
政策指引:央行指出要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企业动态:中国保利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设立租赁住房发展基金。城市索引:上海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土地管理细则;浙江、广州、宁波、武汉各地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
央行营业管理部: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1月24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北京地区货币信贷工作会议,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2022年货币信贷重点工作思路。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放宽深圳城市更新市场准入,鼓励城中村实施规模化租赁改造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城中村实施规模化租赁改造,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公共利益,试点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引入“个别征收”、“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机制。针对涉产权争议的更新单位,研究制定并完善“个别征收、产权注销”或“预告登记、产权注销”等特别城市更新办法。探索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遗留问题、违法建筑处置和土地整备制度融合机制。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完善城市更新项目跟踪监管系统,实现城市更新项目全流程审批跟踪,在指标监测、成果规范等方面提高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
1月26日,为推动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事业落地,保利集团旗下保利发展控股拟与中国建设银行及其各子公司设立租赁住房发展基金,用于重资产投资持有、孵化培育租赁住房项目,项目成熟后通过发行公募REITs实现退出。签约仪式上,代表双方签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建信信托、建信住房同保利发展控股集团、保利公寓管理公司签署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合作协议。
双方表示,在搭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合作平台后,中国建设银行以金融科技和全方位全周期租赁住房金融提供服务支持,保利发展控股则依托自身在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探索自持、租赁和委托管理等多种运营模式,尝试与地方国企合作开发租赁用地、承接政府人才公寓、挖掘存量土地等多种资源获取方式,扩大保利在长租房市场的自主品牌影响力,为双方的合作平台贡献更多的优质种子项目。
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运营、风险管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金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提供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发展模式,推动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投入市场,更好地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惠民生、调结构、稳增长的积极作用,推动构建住房租赁领域新发展格局。
日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为加快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本市《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关于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土地管理细则》,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规划、土地、不动产登记等管理工作中的适用情况,该细则自2022年1月19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细则》明确,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继续配建不少于5%的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主要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上海保障性住房体系。其次继续配建不少于15%的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主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细则还鼓励各区统筹集中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集中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先于商品住房供地,或者同时供地,统筹集中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同意的《统筹平衡方案》,并由区政府确定建设主体后,可采取定向挂牌、协议出让或租赁等方式供应。
1月25日,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广州市代市长郭永航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2022年,广州市要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确保商品住宅用地配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比例不少于10%,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3万套(间),推出供应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0.7万套。
浙江:2022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2年浙江省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7500栋。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宁波: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3万套,主要供应无房新市民、青年人1月24日,宁波市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建计划、建设标准、区域布局、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以及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和审批做了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宁波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21.3万套(间),其中市六区建设筹集12万套(间),房源主要面向该市工作地所属的区县(市)内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其中,产业园区、用人单位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或定向供应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青年人和从事公共服务行业人员。
1月21日,金华开发区举行“金开人才1号公寓”启用交接暨入住仪式,标志着开发区金西片区的人才用房步入了新阶段。
据悉,2020年,开发区为改善金西片区基层教师、医务工作者等青年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立项建设“金开人才1号公寓”,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改建汤溪卫生院闲置老院区。开发区社发局委托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公寓运营管理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公寓于2021年10月竣工、12月验收通过。
武汉:2021年完成2.1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近日,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表示,2021年武汉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6万套,完成当年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武汉市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2022年共完成7.66套(间)。
根据2021年10月27日武汉市出台意见,明确保障对象、户型和租金要求,确定了落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引导多方参与、强化管理、加强评价考核等工作措施,细化了土地、财政等支持政策,并制定配套措施。之后,武汉市确定了中心城区商品房项目按6%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鼓励利用地铁上盖物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拨付中央财补资金19.8亿元。除此之外武汉还充分发挥国企引领作用,加快省科投光谷未来城、市城建集团天工地块等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市地铁集团、城投集团和各区国企积极参与。
西安: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企业每年蕞高奖补100万元1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修订)》,《办法》明确,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财政补助及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资金以及省、市财政配套安排的资金。
《办法》显示,将对接受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予以奖励。租赁企业按要求接受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按照接受租赁资金监管的有效网签备案合同数,按100元/宗给予奖补,每个企业每年资金监管奖补蕞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规范化经营企业予以奖励,制定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年度信用评级A+和A级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信用奖补。
此外,西安市为奖补资金设置了门槛,以下情形不在奖补范围:1. 新建租赁住房项目未设置自持租赁运营期不少于10年,不得以租代售等持续运营条件;2. 改建租赁住房项目未设置运营期不少于5年的持续运营条件;3. 企业出租自持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未设置运营期不少于3年的持续运营条件;4. 用于旅游度假等需求的短期租赁住房和宾馆、民宿;5. 该办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配建的租赁住房项目等。
1月28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四川标准2021》。会议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晟表示,下一步四川将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实行“两清单、两机制”,规范保障房的共建共享和准入使用、退出,提高公租房资源流转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四川“十四五”工作的重点,2025年,四川力争筹集34万套(间),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供给的重点,已在成都、绵阳等大城市开展先行示范,筹集6.3万套(间),预计到2035年,基本实现住房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住房供需实现动态平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
重庆:九龙坡5年内将筹建2万余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前,重庆九龙坡区在全市率先制定《九龙坡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根据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重点在杨家坪和石桥铺商圈、西彭产业园区等新市民、青年人净流入的区域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预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低于21000套(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套数的比例达30%以上。
近日,长沙市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宣贯会。会议上肯定了长沙作为40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之一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同时,市住建局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导则(试行)》,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选址规划、建筑设计、配套设施、运营管理,特别是非住宅改造方面作出了规范。
“十四五”期间长沙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其中,2021年全市共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74个,筹集房源4.35万套、206.12万平方米。下一步,长沙将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22年计划筹集房源5万套。其中,特别是充分挖潜存量建设用地、闲散房屋建筑,研究闲置工业用地、商住比过高用地调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畅通“工改租”“商改租”审批流程,调动多方主体积极性,改建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山东:2022年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万套(间)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2022年山东坚持住房‘两个体系’统筹推进,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尽蕞大努力解决不同群体住房困难。2022年,全省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万套(间),新筹集公租房1000套,发放租赁补贴4.58万户以上。
石家庄: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近日,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从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多方面明确支持政策。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改建非居住存量房屋、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等做了详细规定。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
据悉,“十四五”期间,石家庄计划新筹集(含新建、改建、改造、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其中包括2021年1.4万套、2022年2万套、2023年1.5万套、2024年1.5万套、2025年1.6万套,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5年,石家庄市住房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定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将得到有效缓解。
青岛: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分解敲定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分解下达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公租房1000套,其中,市南区100套、市北区500套、李沧区300套、西海岸新区100套。
2022年,青岛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000套,主要利用存量在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市场 化租赁住房筹集房源,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型人才住房)30000套,其中符合试点要求房源22000套。此外,2022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产权型人才住房)2万套。
近日,广西表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35万套(间),其中2022年计划建设6.13万套(间),建设数量相比上年提高4倍,将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等10个设区城市落地实施。
广西将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多项政策,让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到财政、税费、金融、水电气价格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自治区还将通过安排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债券、降低市场化融资利率、增加融资年限等多渠道给予资金支持。在全方位支持下,广西目前各地正在积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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