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岩头镇晶园路21号厂房拍卖公告
0在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浦江县岩头镇晶园路21号(B区块),土地面积约:23585㎡,建筑面积约:42122.56㎡,起拍价10028万元(不含税),拍卖保证金100万元。
以上标的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信息资料请竞买人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或关注“诗画浦江”APP“丰安号”内“浦江产权”版块自行查看下载。
1、意向竞买的水晶企业或与水晶产业相关联的企业于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8:30至17:00止(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浦江县水晶产业园区管委会咨询并查看标的。地点:浦江县宏业大道1688号二楼205室。
2、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须携带《入选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公章;若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携带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2月25日11:30前送到拍卖公司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拍卖公司电话:;微信号:PFPM2015。
(三)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2月25日17:00前把足额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缴款时请在用途(附言)处输入“202421保证金+企业名称”。
(四)拍卖保证金缴款账户:金华市浦发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月泉路支行。
(五)展示时间:自公告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工作时间内);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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