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黄宅以西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郑家坞镇霞岩路地块:(一)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二)企业受让土地后必须承诺投产后亩均税收6万元以上;(三)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7月29日 至 2013年08月19日 到 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江滨中路56号)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8月19日 至 2013年08月19日 到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人民东路8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8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3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在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人民东路83号) 进行。
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8日17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
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
开户单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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