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110KV峡山送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110KV峡山送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106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110KV峡山送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2025-08-05 10:00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办理110KV峡山送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2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郁林路和八一路交汇处东南角、实际用地面积5801.65㎡(折合8.70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作为110KV峡山送变电工程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土地划拨价款为374.229万元(折合43万元/亩)。
附件:110KV峡山送变电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主办:贵港市人民政府承办: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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