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新区(金东区)闲置工业用地盘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贯彻执行“八八战略”总体要求,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强力抓手,大力破除土地要素低效供给,全面提高闲置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坚持质量头部、效益优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逐步盘活利用闲置工业用地,刺激企业转型升级,加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金区政〔2014〕56号)。
该行动方案总体框架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盘地目标、工作安排及举措、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目标两年整治盘活闲置工业用地2000亩以上,启动新建厂房160万平方米以上。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1.全面排摸形成清单。2021年4月底前,全面排查“供而未建”闲置地块清单;5月底前制定整治提升分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
2.限期企业自行整改。允许企业限期自行整改,但必须制定包含整改措施、具体做法、按月实施步骤、整改期限、整改后预期效益等内容的处置方案,土地使用人根据处置方案,对闲置工业用地须在2021年6月底前启动整改,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
3.开展执法整治倒逼。认定为闲置工业用地企业,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未及时完成整改的,严格落实用电、用水等差别化政策,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违法行为处罚,适时开展集中执法。(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局)
4.鼓励国企收购收储或承租。成立收回基金,合理设定工业用地补偿价格,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收回和协商收回。计划国资公司每年统一收储300亩以上用于内培企业的发展需要,每年统一租用闲置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解决内培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责任单位:各区属国资公司,区法院,各乡镇街道)
5.严格推进司法处置。对由于债权债务等原因进入执行、破产程序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明确按照“标准地”要求设置特别提醒,告知该地块的指标条件。(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法院)
解读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解读人:吴谊林(区经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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