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招商招才专员简章
负责驻点城市区域内的信息收集、项目招引、项目服务、人才引进、产业调研、推介宣传等。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等专业优先;
3.具有两年以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或经济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3日后出生);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招商招才热情,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薪酬按金华金开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年终奖、年休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福利待遇。同时,驻外期间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享受职业培训、探亲补助、驻勤补助、住房补助等保障。对招商引才实绩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还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网络报名: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17日,将应聘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应聘资料投递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报考人员应自行电话核实报名是否成功,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若因报考人员未自行电话核实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每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金华开发区招商招才专员应聘报名表》(附件),并随报名表提交以下相关报名材料:
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网络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交予以核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三)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金华金开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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