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金华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金华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金华市招商局)更名为金华市投资促进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处级。
(一)受委托起草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开展支持浙(婺)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各大产业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境内外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促进机构的服务、联络工作,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来金投资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投资促进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大产业平台等招商主体和市级产业主管部门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归口管理金华市深圳招商引才中心(金华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指导北京、上海、杭州等招商引才中心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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