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金华市经信局关于《金华市化工产业(园区)“禁限控”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金华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安委〔2020〕3号)和《关于印发金华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框架图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的通知》(金安委〔2020〕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金华市化工产业(园区)“禁限控”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
金华市发改委金华市经信局关于《金华市化工产业(园区)“禁限控”目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发改委产业处,邮编:3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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