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2020年度供地计划曝光:总出让面积超630万方!
近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了《金华市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左右,以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批次用地和盘活存量土地为主。
住宅用地为140.7543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112.25公顷,其他住房用地28.5公顷);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
优先确保各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保障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城市交通用地供应,努力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由于保障房项目用地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与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略有上升;
提高并优先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例,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
优先支持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等8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
优先确保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等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严格按照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支持高端产业发展所需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引导工业向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园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各区(镇、街)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再报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30%面积的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
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落实政府确定的政策性保障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提高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能力。
一是编制并实施土地储备规划,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开发力度,建立并落实政府土地储备库,保持适当规模并梯次成熟的政府土地储备量,
,从土地供应来源上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政策性保障住房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应。
二是适度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简化审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土地实物储备的效率和能力。
通过对现行一级开发项目进行清理,区别情况分类拿出处理意见,加强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监管,促进项目有序开发,尽快形成政府实物储备,为
年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供保障,为提高政府调控年度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供应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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