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春意毛巾厂所有的坐落于兰溪市游埠镇下王村的厂房及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5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为兰溪市春意毛巾厂所属位于兰溪市游埠镇下王村房地产项目,包括建筑面积688.45平方米,阁楼151.33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所占的594.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估价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拍卖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兰国用(2007)第103-4548号,土地使用权人兰溪市春意毛巾厂,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594.9平方米,终止日期2057年6月22日。
拍卖对象房屋所有权证号兰房权证游埠字第020003269号,房屋所有权人兰溪市春意毛巾厂,房屋共3层,建筑面积688.45平方米,阁楼151.33平方米,混合结构。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拍卖对象已作抵押,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游埠支行。
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记载,拍卖对象已查封,查封法院为兰溪市人民法院。
宗地上建有有证房屋1幢,建筑面积688.45平方米,阁楼151.33平方米,建于2007年,混合结构,标准层高,共3层,已装修,外墙面喷砂,1楼地砖、水泥砂浆地面,墙面及天棚刷白,2-3楼地砖、复合地板、木地板地面,墙面及天棚涂料,厨房、卫生间地砖地面,墙砖墙面,天棚塑扣板吊顶,安装有厨柜、卫生洁具、各类柜子、木门等,维护保养情况一般。
生效判决文书:(2018)浙0781民初3765号
起拍价:51.2万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买受人须为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新受让项目须通过项目预审。
特别说明:竞买人须为企业,须用企业淘宝账户参拍,不能直接用法人代表或其他自然人的个人名义参拍。如企业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蕞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8月1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581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董浩辉(工业房地产类);刘晓峰(个人房地产类);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王巍慧:;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杨建钢.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蕞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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