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弓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套燃气表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万套燃气表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古弓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60万套燃气表壳体生产线
建设内容:浙江古弓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燃气表壳体销售的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企业,迎合市场需求,企业租用永康市古山压铸三厂位于永康市古山镇古弓路2号的闲置厂房(3493.77平方米)进行生产。项目主要采用先进技术或工艺,购置加工中心、喷塑流水线万套燃气表壳体的生产规模。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大气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两股肥水汇同后经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华溪。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3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厂界昼间最大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噪声影响。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环境空气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喷漆废气经“喷淋塔
+干式过滤+光氧催化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光氧催化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抛光、砂光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式喷塑粉尘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相关标准。2
、水环境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
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汇同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华溪。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3
、声环境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360万套燃气表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符合永康市环境功能区划、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排放污染物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实施对环境影响可承受,区域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满足“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是可行的。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
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古弓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2号联系电线、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
号联系电话: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古弓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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