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十大国土违法典型案件
6月25日是全国第24个土地日,主题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24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开曝光近两年各县(市、区)查处的10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2年至今年5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53件,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135件,对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员提出党纪处分建议69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5人,矿产违法案查处中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2011年9月始,金华市仙源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婺城区安地镇安地村的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经现场勘测,建设用地面积6072平方米。2013年5月14日,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给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收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121440元。
赵忠伟先后于2002年、2010年期间与江东镇国湖村12位农户签订《租田协议》。2013年11月,赵忠伟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国湖村洋滩自然村西侧开采沙石破坏农用地,经巡查发现予以制止。2014年1月,又有群众举报赵忠伟在同一地点继续开采沙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当场扣押挖掘机、铲车各一台。经现场勘测,涉嫌破坏农用地总面积6875平方米,原有种植条件均已重度损毁。4月16日,市国土资源局将赵忠伟涉嫌破坏农用地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2012年8月15日,金华电业局在苏孟电厂东侧建婺城供电局苏孟110kv变电所,实际用地面积2420平方米,超占批准建设用地红线日,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金华电业局将非法占用的117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土地权属单位,要求自行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23500元。
2012年10月,兰江街道骅骝黄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在未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本村的集体土地上动工兴建菜场及来料加工用房,占地面积5568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377平方米。2013年4月15日,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55680元。
2013年9月10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对骆光航、骆志彬涉嫌无证采矿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两人自2013年7月开始在稠城街道下骆宅村紫金三区地块挖渠道,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挖出的河沙以每车500元的价格出售,违法所得1.1万元。2013年12月2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没收两人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罚款,计1650元,共计12650元。
马俊杰是东阳市南******艺千秋红木家具厂经营者,于2012年3月18日未经批准擅自在南马镇下安恬村租用地块上动工扩建厂房、钢棚、展厅,占地面积为7689.1平方米。经鉴定该地段原有耕地种植条件已重度(严重)损毁,该案被移送东阳市公安局处理。
2009年12月5日,永康市方岩镇岩后村经济合作社及岩后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将位于岩后村双舟线公路边门前畈的土地分成5块,以投标形式分别卖给5人,共计人民币121.17万元,2010年开始动工建设。至调查时止,已建好3幢三层半和2幢四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占地面积共计453.43平方米。2013年11月18日永康市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2012年1月,浦江县浦阳街道群生村村委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超占了陈逢坑自然村和上季宅自然村的集体土地动工建安置房,共占用土地面积为8719.92平方米。经核对,上述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在浦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属于限制建设区。2013年5月15日,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浦江县公安局。
2009年7月29日,武义县政府将原端村垃圾填埋场用地行政划拨给熟溪街道办事处,用于景观绿化和发展工业。11月26日,熟溪街道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地块的9800平方米出租给胡兴春管理使用,租期35年,租金每年每平方米5元,共计171.5万元。胡兴春于2009年11月与浙江博来工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月华达成口头协议,租期35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共计1100万元。同时,胡兴春对该地块进行了整治。2013年1月25日,武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扣除投入土地整治和租金费用,没收胡兴春的非法收入578.941万元。
2011年10月,磐安县华鑫织带厂未经批准,擅自在仁川镇方山村的土地上动工建造临时厂房,占地面积827.53平方米,土地类别为耕地。2013年4月,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拆除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将土地恢复原状,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并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计罚款17378.13元。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