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安地镇L-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以南、梅溪东侧范围内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10米≤H≤24米(详见规划条件书)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并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的,方能参与本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并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五、竞买申请时间。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18日15时(节假日除外),登录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15时(节假日除外),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核。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一)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蕞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二)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其他建设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建设条件书》[2020]16号。
(三)地块内市政管线全部地埋,雨污采用分流制,接入东侧道路市政管网,接口标高以实测为准,雨水排放根据水务部门意见做好专项设计,确保沟渠畅通。物业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邮政快递智能配送点设施用房、室内外体育设施等应集中配套建设,标准按《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按每300户设置1处且服务半径不大于100米标准设置。沿地块出入口位置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两处。
具体要求按《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金自然资规条号)标准执行。
(四)按照《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列》和《浙江省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指引》文件的要求,地块用地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左右,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划定勘察设计红线前,应当报请浙江省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五)该地块局部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工程建设时须保护好拟建场地周边的生态环境,工程施工留下的创面在工程结束后要及时修复,防止引发地质灾害。工程大部分位于“U”形沟谷,须重视于山垄溪的维护和建设,防止工程弃碴阻塞水道,确保水路畅通。受让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按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落实相关防治措施。
(六)地块西侧、南侧红线外设置村民生产性通道,受让人应与安地镇人民政府做好衔接。
(七)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联系地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2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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