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2021年第九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作出的浙土字(3307)A[2021]-0010 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 金华 市 婺城 区 2021 年度计划第 九 批次建设用地。
金华婺城筱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北侧为水田,南侧为水田,西侧为水田,东侧为水田。
婺城区碧波路(紫金南街至二环西路)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北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东侧为道路。
婺城区白龙桥镇经纬快运以东、润华机电以南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北侧为耕地、西侧为厂房、南侧为耕地、东侧为耕地。
婺城区龙蟠区块横四路以南、横六路以北、纵四路以西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侧为水田,南侧为水田,西侧为村庄,东侧为水田。
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商住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北侧为金华市可溢花卉租赁有限公司、西侧为金华市可溢花卉租赁有限公司、南侧为道路、东侧为方井头村庄。
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住宅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北侧为空闲地、西侧为金华市可溢花卉租赁有限公司、南侧为金华市可溢花卉租赁有限公司、东侧为耕地。
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道路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北侧为道路、西侧为金华市可溢花卉租赁有限公司、南侧为道路、东侧为金华市可溢花卉租赁有限公司。
婺城区临乾区块蚕乾街以东、杨坛路以南、临乾纵二路以西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北侧为房屋、西侧为道路、南侧为规划道路、东侧为道路。
婺城区长山乡坡地村镇配套设施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北侧为林地、西侧为园地、南侧为园地、东侧为园地。
婺城区西溪街以东、规划十三号路以西、杭长高铁以北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北侧为厂房、西侧为旱地、南侧为旱地、东侧为厂房。
婺城区紫金南街以东、信息产业园以北、碧波路以南地块一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北侧为水田、西侧为水田、南侧为水田、东侧为水田。
白龙桥镇筱溪村因金华婺城筱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448公顷,其中农用地0.4448公顷:含耕地0.4294公顷。水田0.4294公顷,沟渠0.0154公顷。
白龙桥镇筱溪村因婺城区碧波路(紫金南街至二环西路)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3086公顷,其中农用地1.3001公顷:含耕地1.2799公顷。水田1.2799公顷,农村道路0.0110公顷,沟渠0.0092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0085公顷。
白龙桥镇怡村村因婺城区白龙桥镇经纬快运以东、润华机电以南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457公顷,其中农用地0.3457公顷:含耕地0.3349公顷。水田0.3349公顷,沟渠0.0108公顷。
白龙桥镇雅姜村因婺城区龙蟠区块横四路以南、横六路以北、纵四路以西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9767公顷,其中农用地1.7253公顷:含耕地1.5224公顷。水田1.5224公顷,农村道路0.1730公顷,沟渠0.0299公顷,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0.2514公顷。
新狮街道勤俭社区因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商住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2288公顷,其中农用地0.2288公顷:含耕地0.0767公顷。旱地0.076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1521公顷。
新狮街道方井头社区因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商住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2807公顷,其中农用地1.2807公顷:含耕地0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1.2807 公顷。
新狮街道勤俭社区因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住宅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2790公顷,其中农用地0.2269公顷:含耕地0.1500公顷。水田0.0930公顷,旱地0.0570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769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521公顷。
新狮街道方井头社区因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住宅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838公顷,其中农用地0.0838公顷:含耕地0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838 公顷。
新狮街道勤俭社区因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道路用地)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3491公顷,其中农用地0.1842公顷:含耕地0.0978公顷。水田0.0900公顷,旱地0.00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412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0452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1649公顷。
新狮街道方井头社区因婺城区新狮街道接力塘地块(道路用地)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4946公顷,其中农用地0.4946公顷:含耕地0.0067公顷。旱地0.006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0.4879公顷。
乾西乡坛里郑村因婺城区临乾区块蚕乾街以东、杨坛路以南、临乾纵二路以西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0091公顷,其中农用地0.8816公顷:含耕地0.6244公顷。水田0.5969公顷,旱地0.027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0.2572公顷,建设用地(空闲地)0.1040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235公顷。
乾西乡王店村因婺城区临乾区块蚕乾街以东、杨坛路以南、临乾纵二路以西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6540公顷,其中农用地0.6135公顷:含耕地0.6088公顷,水田0.608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047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405公顷。
长山乡望山新村因婺城区长山乡坡地村镇配套设施用地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6103公顷,其中农用地0.6103公顷:含耕地0公顷。园地(果园)0.2007公顷,林地(有林地)0.40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060公顷。
白龙桥镇王路荡村因婺城区西溪街以东、规划十三号路以西、杭长高铁以北地块项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2708公顷,其中农用地3.5667公顷:含耕地3.5001公顷,水田0.1608公顷,旱地3.339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0.02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452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0920公顷,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6121公顷。
白龙桥镇筱溪村因婺城区紫金南街以东、信息产业园以北、碧波路以南地块一目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9738公顷,其中农用地1.9738公顷:含耕地(水田)1.8603公顷,园地(果园)0.008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7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345公顷。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及安置方式按照《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1〕13号)和《金华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等文件执行。
五、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07)A[2021]-0010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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