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上华街道上吴村新农村建设B1等9个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你市上报的《兰溪市上华街道上吴村新农村建设个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同意兰溪市上华街道上吴村新农村建设B1等9个建设项目(清单附后)使用《兰溪市上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的8.6048公顷基本农田指标;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兰溪市上华街道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抄送: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兰溪市人民政府,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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