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金华开发区调整“三区”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建议,决定于2022年5月2日零时起,调整涉“金华义乌421疫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通告如下:
4.江东街道江南三区67幢3、6、7、8号,68幢6、8、9号,69幢7、8号,70幢10、12号;
7.佛堂镇雅西村双溪口自然村72号。
1.江东街道上麻车村87、92、93、95幢,距村600米养蜂棚;
2.江东江南四区20幢、江东南路155号(南苑社区办公楼);
3.江东街道东山头村39-41、51、52幢;
4.佛堂镇雅西村双溪口自然村68、69、70、71、73、75号;
5.塘溪路-龚青路-南山路-南门街-塘溪路范围内(除封控区)。
3.经发大道-江东南路-实验小学边西侧道路-实验小学边南侧道路-塘溪路-龚青路-南山路-经发大道范围内(除封控区、管控区);
4.佛堂镇雅西村双溪口自然村(除封控区、管控区)。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经专家组研判,决定从5月2日0时起调整罗埠镇“三区”管控范围,具体通告如下:
二、管控区调整为罗埠综合市场、天润发超市、老百姓大药房后面、青阳郑村、湖沿村等区域。
三、防范区调整为罗埠镇集镇北至罗埠溪、西至罗埠镇原管控区、东至文化路、南至兰贺线合围区域。
调整后的“三区”继续按规范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原标题:《义乌市、金华开发区调整 “三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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